?萊陽市2016年第1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土字[2016]475號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萊陽市國土資源局經對被征地單位城廂街道等8個鎮(街)東趙疃村等15個村征地補償登記的復核,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現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及面積:萊陽市城廂街道辦事處東趙疃村集體土地3.5046公頃、辛格莊村集體土地5.2229公頃、東關村集體土地0.016公頃,馮格莊街道辦事處蠟樹莊村集體土地4.5127公頃、宮家莊村集體土地0.6715公頃,姜疃鎮濯村集體土地2.2157公頃,河洛鎮趙家疃村集體土地1.333公頃、唐家洼村集體土地0.1501公頃,沐浴店鎮沐浴店村集體土地2.8544公頃、寺院頭村集體土地1.9202公頃、巷子口村集體土地0.4283公頃,柏林莊街道辦事處閆家莊村集體土地7.7974公頃、小埠頂村集體土地0.5060公頃,照旺莊鎮逍格莊村集體土地0.0886公頃,龍旺莊街道辦事處梁好泊村集體土地0.1276公頃。
二、土地補償、安置費標準:本方案中涉及城廂街道54000元/畝,河洛鎮鎮唐家洼村54000元/畝、趙家疃村50000元/畝,馮格莊街道、姜疃鎮、沐浴店鎮、照旺莊鎮、柏林莊街道、龍旺莊街道50000元/畝。
三、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費用標準:按萊價字〔2009〕4號文規定及評估價格予以補償。
四、人員安置辦法:貨幣安置、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土地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請于本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村委會為單位,以書面形式送達萊陽市國土資源局。
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見后,報萊陽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批準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7295577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