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陽市2018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土字〔2018〕1907號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萊陽市國土資源局經對被征地單位古柳街道辦事處柳溝村補償登記的復核,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現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及面積:古柳街道辦事處柳溝村集體土地1.6679公頃。
二、土地補償、安置費標準:本方案中涉及古柳街道50000元/畝。
三、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費用標準:參照萊政辦字〔2018〕18號規定的標準或評估價格予以補償。
四、人員安置辦法:貨幣安置、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土地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請于本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村委會為單位,以書面形式送達萊陽市國土資源局。
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見后,報萊陽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批準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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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