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陽市養犬重點管理區》
為加強養犬管理,規范養犬行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根據《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結合我市實際,經萊陽市公安局研究,劃定我市養犬重點管理區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養犬重點管理區范圍
1、馬山路——文昌路(至規劃線)——藍煙鐵路線——萊高路——荊河路——龍門西路——馬山路形成的封閉區域(包含道路經過的建制村莊全域)。
2、馬山路以北城廂街道辦事處所屬行政區域。
3、河洛鎮冶房村、唐家洼兩個行政村全域。
二、重點管理區養犬規定。
(一)重點管理區內禁止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禁止飼養的犬只名錄、標準,由煙臺市人民政府確定并公告。
(二)禁止攜帶禁養犬只進入重點管理區,已飼養的列入禁養名錄的犬只,養犬人應當在《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前自行妥善處置。
(三)重點管理區內,個人飼養犬只的,每戶限養一只,已飼養的超出限養數量的非禁養犬只,養犬人自《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理養犬登記的,可以繼續飼養。
(四)重點管理區內實行養犬登記制度。申請人應當自取得狂犬病免疫證明之日起十五日內,攜帶犬只到指定
地點辦理養犬登記。
(五)《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包含的養犬應當遵守的其它規定。
萊陽市公安局
2021 年12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