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我市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行為,提升物業服務水平,建立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考核評價機制,推動全市物業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現面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如有意見建議,請在征求意見截止前通過以下方式反饋:
1.網絡平臺。請將意見和建議發送至電子郵箱:lyfgwy@163.com。
2.聯系電話:0535-7227713。
一、目的與依據
本辦法旨在進一步規范萊陽市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為,通過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促進物業服務水平的提升,保障住宅小區和諧穩定,推動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其制定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考核對象與原則
考核對象:實施住宅專業化物業服務的物業企業。
考核原則:實行“三位一體”考核機制,即住建部門、鎮街、業主共同參與,確保考核公正全面。
三、考核內容與方式
考核內容涵蓋物業服務等級、日常管理、投訴處理、重大工作落實及“紅心物業”活動開展情況等方面。采取百分制評分,具體由住建部門(40%)、鎮街(30%)、業主(30%)評價組成,以所有服務項目的平均分為最終成績。
四、考核流程與時間安排
啟動時間:每年10月啟動考核評價工作。
評價步驟:包括組建考核指導組與評價小組、多維度評價、結果匯總與公示等。
完成期限:12月底前完成綜合排名并示。
五、特殊情況處理
列出了七種直接判定為“較差企業”的情形,涉及安全責任事故、群體性事件、媒體負面報道、違法違規操作、信用缺失、不配合交接及其他嚴重問題。
六、評價結果應用
紅黑榜制度:排名前10的優秀企業進入“紅榜”,享受榮譽推薦、信用加分等激勵措施;排名后10的較差企業則列入“黑榜”,面臨整改、信用降級乃至合同解除等處罰。
信用系統聯動:考核結果將錄入煙臺市物業信用系統,直接影響企業信用評級與招投標資格。
七、實施與有效期
本辦法自2023年起試行兩年,具體日期待定。
截至2024年2月15日,我局未收到相關意見反饋。
202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