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陽市發展和改革局 萊陽市民政局?
萊陽市財政局 萊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
萊發改〔2024〕78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殯葬服務收費行為,減輕群眾喪葬負擔,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山東省定價目錄》、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235號)、煙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煙發改價格〔2024〕40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我市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規范殯葬服務收費項目管理
? ? ? ?(一)殯葬基本服務收費。殯葬基本服務是指殯儀館在遺體處置過程中必須提供的服務項目,包括遺體接運(含消毒、館內抬尸)、存放(含冷凍保存)、火化(含骨灰裝整)、骨灰寄存服務4項,其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殯葬基本服務項目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收支兩條線”,收費收入全額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二)殯葬延伸服務收費。殯葬延伸服務是指在基本服務以外、供群眾自愿選擇的服務,主要包括遺體整容化妝(含潔身、更衣)、遺體防腐、吊唁設施及設備租賃(含禮廳)等,其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
(三)殯葬用品價格。殯葬用品是指殯儀館等殯葬服務機構向喪屬銷售的骨灰盒、壽衣、花圈等物品,其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
(四)安葬(放)設施墓(格)位價格及維護管理費。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僅限于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批準,保障本轄區居民使用的安葬(放)設施,其價格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經營性安葬(放)設施墓(格)位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經營性公墓經營單位和公益性安葬(放)設施管理單位可以收取維護管理費,其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二、規范殯葬服務收費定調價管理
(一)堅持公益屬性。殯葬服務收費管理堅持既有利于推行殯葬改革,推進惠民殯葬、生態安葬、文明禮葬,切實減輕群眾費用負擔,同時兼顧補償殯葬服務成本、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的原則,保持殯葬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維持正常殯葬價格秩序。
(二)合理核定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殯葬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實行屬地管理,由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民政、財政等部門根據成本監審(調查)結論和財政補貼等情況,按照非營利性原則從嚴核定,充分滿足人民群眾特別是低收入群體需求;經營性公墓維護管理費按照實際成本及合理利潤核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殯葬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由經營者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自主制定,嚴格按照行業標準和服務規范提供服務,逐步實現按相應等級差異化收費。收費標準明顯偏高的,發展改革部門加強成本調查,會同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及時提醒告誡,指導降低收費標準,必要時可依法實施漲價幅度控制管理。
(三)定價權限及收費標準。萊陽市殯葬基本服務收費標準,由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民政、財政部門確定(見附件1)。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墓(格)位價格及維護管理費、經營性安葬(放)設施墓(格)位維護管理費收費標準由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民政部門確定,收費標準另行申請制定。
(四)規范村級公墓收費管理。村級建設的公益性公墓不得對外經營,收費標準可參照本鄉鎮公益性公墓收費標準,具體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向村民公開公示,報鄉鎮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門備案后執行。
三、強化殯葬服務收費行為監管
(一)完善收費公示制度。殯葬服務單位要認真執行明碼標價與收費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布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文件依據、減免政策、投訴電話、服務流程和服務規范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在實施服務和收費前,應向群眾提供服務清單(手冊),說明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由殯葬用戶自愿選擇,并與殯葬用戶簽訂由民政部門統一制定的服務合同(協議),不得違反公平自愿原則捆綁、分拆或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殯儀館內轉接服務屬于其標準化作業內容,不得另行收取費用。
(二)強化監督檢查。暢通群眾舉報渠道,認真受理群眾對殯葬服務收費的投訴或舉報。對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不按規定提供服務而收費,分拆或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等亂收費行為,以及在提供殯葬服務及銷售喪葬用品時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由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查處。對殯儀館未落實收費公示制度,未在顯著位置公布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文件依據、減免政策、舉報電話、服務流程和服務規范的,由民政等部門依法責令改正。
(三)落實收費減免政策。殯葬服務收費優惠減免政策,繼續按照萊陽市民政局等三部門《萊陽市基本殯葬惠民政策實施辦法》(萊民〔2023〕19號)規定執行。
(四)實行收費項目清單管理。具備相應資質的殯葬服務或經營單位應嚴格按照《萊陽市殯葬服務收費項目清單》(見附件2)所列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及備注規定的不同情形,開展殯葬服務活動并收取費用。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執行。
附件:1.萊陽市殯儀館殯葬基本服務項目收費標準
2.萊陽市殯葬服務收費項目清單
萊陽市發展和改革局? ? ??萊陽市民政局
? 萊陽市財政局? ??萊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1
萊陽市殯儀館殯葬基本服務項目收費標準
收費項目 | 計費單位 | 收費標準 | 備注 |
1.遺體接運費(含抬尸、消毒) | |||
普通靈車20公里及以內 | 元/具 | 100 | |
普通靈車超20公里的 | 每超1公里 | 加收3元 | |
高檔靈車30公里及以內 | 元/具 | 140 | |
高檔靈車超30公里的 | 每超1公里 | 加收3元 | |
館內抬尸費 | 元/具·次 | 60 | (僅限法醫鑒定抬尸) |
自運尸卸車費 | 元/具·次 | 10 | |
消毒費 | 元/具·次 | 50 | |
2.遺體存放費(含冷藏) | |||
遺體普通存放費 | 元/具·日 | 20 | |
遺體冷藏存放費 | 元/具·小時 | 5 | |
3.遺體火化費 | |||
環保揀灰火化爐 | 元/具 | 580 | 7歲以下兒童減半 收取 |
環保平板火化爐 | 元/具 | 400 | |
4.骨灰寄存費 | |||
木質架(未封閉及半封閉單盒) | 元/年·盒 | 30 | |
木質架(全封閉單盒) | 元/年·盒 | 40 | |
高檔架(單盒) | 元/年·盒 | 60 |
附件2
萊陽市殯葬服務收費項目清單
項目類別 | 序號 | 服務項目 | 服務內容 | 定價形式 | 計量單位 | 備注 |
殯葬基本 服務 | 1 | 遺體接運 | 到指定地點接運遺體:對正常死亡遺體進行消毒處理后裝殮。 | 政府定價 | 元/具 | 遺體運輸車可按里程(往返)、候時等情況計價,包括車內消毒和殯儀館內搬抬尸體。 |
2 | 遺體存放 (含冷藏、冷凍保存) | 將遺體放入冷藏棺(冷凍柜)內,以低溫方式保存遺體。 | 政府定價 | 元/天 元/小時 | 可根據存放(冷藏、冷凍)方式、遺體狀態、設施設備分類定價。 | |
3 | 遺體火化 (含骨灰裝整) | 用火化設備對遺體、遺骸或殘肢等進行焚化,并對出爐骨灰按程序拾撿、粉碎、裝盒。 | 政府定價 | 元/具 | 可根據火化爐類型、火化對象類型等分類定價。 | |
4 | 骨灰寄存 | 約定期限存放骨灰。 | 政府定價 | 元/盒/年 | 按存放時間定價。 | |
重要延伸 服務 | 5 | 遺體整容化妝 (含潔身、更衣) | 對遺體容貌進行修飾和美化:潔身指對遺體進行清潔衛生處理;更衣指按程序或客戶要求對遺體更換衣物。 | 市場調節價 | 元/具 | 可通過成本調查等方式進行指導規范。 |
6 | 吊唁設施及設備租賃(含禮廳) | 提供哀悼、祭奠、追思逝者的吊唁設施及設備租賃(含禮廳及禮廳內固定布置物品,禮廳出租的花圈另計)。 | 市場調節價 | 元/小時 | 可通過成本調查等方式進行指導規范。 | |
7 | 館外收尸抬尸 | 根據喪屬委托和需求提供遺體收殮及搬抬服務。 | 市場調節價 | 元/次 | 遺體收殮根據遺體狀況(是否戶外、是否腐敗等)收費;人工搬抬遺體按樓層高低、無電梯樓層等特殊環境必須使用人工成本等計人工搬抬費用。 | |
8 | 守靈服務 | 提供專門場所及相關設備供客戶守候遺體。 | 市場調節價 | 元/小時 | ||
9 | 回送 | 根據喪屬需求回送骨灰或人員至指定地方。 | 市場調節價 | 元/公里 | 按往返里程計價。 | |
10 | 骨灰祭奠 | 為骨灰寄存家屬提供祭奠場所及相關服務。 | 市場調節價 | 元/次 | ||
喪葬用品 | 11 | 骨灰盒、壽衣、花圈等 | 殯儀館根據喪屬需求銷售。 | 市場調節價 | 元/件 | 可通過成本調查等方式進行指導規范。 |
安葬(放)設施的墓(格)位價格及其維護管理費 | 12 | 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墓(格)位及在購買后對公墓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和管理 | 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墓(格)位價格,含落墓(開穴、安放、封穴施工及材料)服務收費;管理維護包括對公墓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和管理(自購墓之日起計算20年,包含周期內的日常環境維護、安全管理、硬件設施、墓地管理員勞務費等),滿20年收費周期續費后繼續管理維護。 | 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 元/個 | 根據墓穴、格位等葬式類型分類定價,城鄉公益性公墓墓位(格位)價格含20年管理維護費:公益性安葬(放)設施限于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批準且保障本轄區居民使用的安葬(放)設施,“本轄區居民”的界定以當地民政部門確定為準,可根據公墓墓位飽和,非飽和兩類情況定價;墓位(格位)使用滿20年后按到期時最新的標準續交,可按1年、5年、10年收費,但一次性收費不超過20年。 |
13 | 經營性安葬(放)設施墓(格)位及在購買后對公墓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和管理 | 經營性安葬(放)設施墓(格)位價格,含落墓(開穴、安放、封穴施工及材料)服務收費;管理維護包括對公墓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和管理(自購墓之日起計算20年,包含周期內的日常環境維護、安全管理、硬件設施、墓地管理員勞務費等),滿20年收費周期續費后繼續管理維護。 | 經營性安葬(放)設施墓(格)位價格實行市場調節,維護管理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 元/個 | 根據墓穴、格位等葬式類型分類定價,經營性公墓墓位(格位)價格含20年管理維護費:可根據公墓墓位飽和,非飽和兩類情況定價;墓位(格位)使用滿20年后按到期時最新的標準續交,可按1年、5年、10年收費,但一次性收費不超過20年。 可通過成本調查等方式進行指導規范。 | |
其他延伸 服務 | 14 | 延伸服務項目 | 逝者親屬提出的合法合規的個性化殯葬服務延伸項目,比如,遺體整形(含對頭顱、面部、軀體進行修復)等。 | 市場調節價 | 元/具 | 可通過成本調查等方式進行指導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