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玲玲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關于整治非法改裝高功率電動車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部分非法改裝高功率的電動車上路行駛,不僅擾亂正常交通秩序,也嚴重影響群眾生命安全。對這一問題我們高度重視,公安機關聯合教體、學校開展三方聯合整治9次,下發“禁止駕駛非法改裝電動車”等內容通知12個,暫扣處罰非法改裝的電動車26輛;組織開展2輪次集中整治行動,累計出動警力300余人次,查扣非法改裝電動摩托車100余輛,教育、訓誡56人次;市場監管部門牽頭開展聯合檢查10余次,共出動執法人員1374人次,排查經營單位648家次,共立案查處56起,沒收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104輛,非法改裝電動車“炸街”情況大幅下降。但由于非法改裝高功率電動車行駛速度快,查處難度大,并且駕駛人系未成年人的情況較多,需要充分考慮人身安全問題,因而目前只能結合電子抓拍系統進行追查追罰,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治理效果。
目前,隨著中高考結束,駕駛改裝電動車的現象有所抬頭。我們將認真聽取您的建議,突出強化四項措施,全力治理電動車違法亂象。一是加強宣傳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全方位宣傳改裝電動車的危害,定期曝光改裝電動車交通違法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形成正確輿論導向。二是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加大視頻巡檢力度,緊盯非法改裝電動車活動頻繁區域、時段,及時發現違法行為、預警聚集苗頭,精準固定證據、追蹤車輛、確定人員,提前管控制止,力爭在非道路狀態下解決問題。三是加大對電動自行車等相關產品銷售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深挖非法改裝電動車的“窩點”,對電動摩托車違法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起、嚴查一起”。四是對查實的違法行為人“逐人建檔”,嚴格執行警、校、家“三位一體”的教育監管模式。對電動摩托車銷售和改裝企業、商戶實行“一企一檔”管理,定期檢查銷售、維修情況,及時倒查違規銷售、改裝行為。
萊陽市公安局? ??????
2025年7月25日